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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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新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因此,对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

2建设地点: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地理坐标介于北纬42.3676°~42.6137°,东经119.5491°~119.9638°之间,风电场工程总用地面积98.2078m2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安装46625MW风电机组、12.5MW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接入制氢厂变电站。项目总投资为134712.79万元。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赤峰新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1号楼

3)建设单位联系:张经理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471-3366869    609060161@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赤峰新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