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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赤甲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现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赤甲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赤甲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镇(开发区北山车管所对面)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工程拟将加油站内现有建筑全部拆除,设备全部更换。项目总用地面积2488m2占地面积不增加,在原有占地范围内拟建站房面积618m22层)罩棚面积145m2拟建加油岛3座,1台4枪双油品加油机,2台6枪三油品加油机拟建3处承重罐池,每座罐池内埋入2个储油罐,共6个。1个容积20m3SF双层汽油罐3容积30m3SF双层汽油罐2个容积40m3SF双层柴油总容积190m3折合容积150m3拟建通过式洗车间面积54.7m2,并在洗车间内安装布设1套污水处理设备。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张宇欣      话:15704767772

   箱:m1570476777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赤峰新城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按照上述内容提供的地址,通过邮箱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石油分公司赤甲加油站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