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2万头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2万头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2万头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王子坟村庙子沟组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7亩,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一个,养殖场分为三个区,分别为养殖区、生活区和治污区。其中养殖区扩建育肥舍3栋,库房1栋;生活区依托现有办公用房、宿舍、餐厅和门卫等;治污区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干粪堆场、填埋井等。项目扩建后年出栏商品猪1.2万头,总投资550.0万元。
4、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11月29日备案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项目,备案号:SHB2016008,项目建设三栋育肥猪舍,养殖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养殖场粪便异味通过对养殖的全流程封闭管理通过舍内机械清粪、舍外封闭管道清运,粪便肥料及时清运并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烟尘;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项目生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进入固液分离区分离出的废水均进入场区的污水处理区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亦进入场区的污水处理区进行处理。本项目采用机械干清粪工艺,猪粪、粪渣脱水后运送至粪便存储间进行好氧堆肥,施用于周边农田;病死猪尸体置于安全填埋井内进行安全填埋,灰渣、除尘器下灰全部外售;防疫废物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进行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王延文
电 话:13604768377
邮 箱:24965474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赤峰新城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cfhbzx.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来函、来电、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赤峰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9年2月11日
松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2万头商品猪公众意见表.docx